人生总是充满了未知和不确定性,而家庭作为生活的港湾,在遭受意外变故后更是需要细心打理,尤其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——房产,当不幸降临到一个家庭,另一半不仅要面对亲人离世的打击,还要承担起后续财产处理的压力,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不幸去世后,在国内关于房产过户的那些事儿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的规定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;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,在夫妻其中一人过世的情况下,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,则按照法律规定,其遗产由上述继承人进行分割。
若逝者生前立下有效遗嘱,指定其他人为财产继承人,则需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遗嘱效力,并依法办理相关继承手续,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《继承法》规定了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录音录像遗嘱、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这几种形式,不同类型的遗嘱所要求具备的形式要件也不尽相同,以公证遗嘱为例,它不仅法律效力最强,而且具有优先执行性,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,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。
当确定完继承人后,下一步就是到当地公证处进行房屋继承权的公证,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:死者死亡证明、结婚证、户口本、房产证、购房合同等;继承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前往公证处,以便工作人员核实信息,值得注意的是,若该房产之前存在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情况,则还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房贷结清证明文件,只有在上述材料齐全的情况下,才可提交申请,由专业的公证人员对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予以确认,并出具公证书,如若继承过程中出现争议,则需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。
继承遗产并非毫无代价,按照相关规定,继承人还需支付一定的契税及印花税,具体税率如下:
1、对于个人继承土地使用权、房屋权属,如果原权利人是直系亲属,并且继承行为属于法定继承情形,免征契税;
2、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或继承行为,则需要按照评估价(低于市场价格)计算缴纳3%的契税,还涉及到0.05%的印花税。
在完成以上流程之后,继承人就可以携带相关证件以及继承权公证书,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管局递交房产过户申请,期间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,并经过工作人员审核,审核通过后,方可进入正式的房产变更登记环节,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地区的房管局会要求继承人现场签署承诺书,承诺在今后可能出现的遗产分配纠纷中愿意承担相应责任,待所有流程走完,新房本即可下发至继承人手中,这也标志着整个房产过户工作基本结束。
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除了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之外,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:
1、在办理房产过户前,继承人务必先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政策要求,比如有些地区可能要求在继承权公证之后,还需等待一定期限方能启动过户程序;
2、如果去世的夫妻一方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房产,那么继承人在选择继承哪套房产时也要慎重考虑;
3、若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存在分歧,最好能够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,避免矛盾激化导致不必要的纠纷。
当夫妻一方不幸离世时,另一方应及时理清思路,了解相关法律法规,妥善处理好房产过户事宜,尽管过程繁琐复杂,但只要耐心细致地完成每一步,就能顺利完成财产交接,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正处在类似困境中的朋友们,也祝愿大家生活幸福美满!